按照《辽宁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我校组织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开展了线上考试,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月13日至7月19日16:30,公示名单见附件。若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工作时段(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致电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24-62202299)实名反映,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反馈意见无效。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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