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关于做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要求,做好辽宁大学2021年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校考工作,现就校考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校考专业设置
校考专业名称: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30301 |
表演 |
民间艺术表演 |
4年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辽宁省艺术类报考条件,且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专业统考合格。
三、校考方式
初选后进行现场校考。
四、校考科目
1.唱腔(自备曲目),满分为100分,评剧、东北地方戏、东北大鼓等任选其一;所准备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2.民族舞蹈(自备舞蹈),满分为100分,自备一段东北地域民族舞蹈作品,音乐、道具自备;所准备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
3.喜剧表演(自备喜剧),满分为100分,表演形式不限,脱口秀、单口相声均可;所准备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五、考试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0日8:00-12月30日20:00
2.报名网址:http://ykbm.lnzsks.com
3.相关要求:
(1)考生切勿用他人的身份证号注册或绑定,否则造成报名失败等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考生信息”、“报考资料上传”、“报考专业”板块中相关信息填报。
(3)“报考专业”板块操作提示:考点选“辽宁大学”,院校选“辽宁大学”,专业选“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考生确认已经了解并同意辽宁大学2021年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相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后,仔细核对缴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完成报考及缴费。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26881663(电话咨询将全程录音)。
(二)初选安排
我校将使用考生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对考生进行初选。通过初选参加现场考试考生规模不超过400人。
(三)现场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将视辽宁省招考办公布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时间确定,待我校完成初选环节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现场考试安排的相关公告。
现场校考地点为: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艺馨楼(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校考具体安排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考试说明》。
六、校考成绩排序及公布
考生校考成绩、是否合格、查询方式等将于现场校考后,通过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发布。
注:划定校考合格人数时,末位校考成绩总分相同者,具体校考科目分数高者排序优先,科目优先顺序如下:①喜剧表演;②民族舞蹈;③唱腔。校考合格考生专业成绩不得低于180分。
七、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分数级差。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
录取规则 |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
2.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1)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3)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以辽宁省相关规定为准,如无相关规定按强基计划对应的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
(4)关于录取规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成绩使用校考合格成绩。
(5)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八、防疫工作安排
依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相关要求,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辽宁大学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校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辽宁大学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专业校考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
(三)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考点学校防疫规定,主动接受并配合考点学校完成身份验证、健康检查和登记、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
(四)考生持《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校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应试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测试正常(低于37.3℃)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适当间隔(建议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报到后不得随意离开。
(六)遵守防疫规定。考生应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本人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对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或其他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请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所设封闭区。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
(九)如遇疫情防控需要或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将对考生疫情防控措施或考试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并通过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
九、违规违纪处理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艺术类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对于入学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信息公开
校考信息在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
咨询电话:024-62202299